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校学科布局,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下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教研厅〔2010〕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南京工业大学目录外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自主设置与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1、聚焦内涵,提升水平。遵循学科发展规律,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的学科基础和研究生培养现状,通过科学、合理、规范地设置与调整,加快形成学科特色与优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力提升学科水平和竞争力。
2、需求导向,科学布局。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江苏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需求,把握学校创业型大学本质特征,通过科学、合理、规范地设置与调整,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相适应。
二、申报范围与要求
1、本次自主设置与调整工作分为目录外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两类。
2、自主设置的目录外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仅限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我校现有的博士、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权限内进行。
3、在同一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的数量一般不超过2个。
4、学院自行命名自主设置与调整的学科名称,不得与目录内二级学科名称相同,学科建设处统一分配学科代码。名称可以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已列入该目录的二级学科称为目录内二级学科,未列入该目录的二级学科称为目录外二级学科。
三、自主设置的基本条件
1、目录外二级学科与所属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二级学科有相近的理论基础,或是所属一级学科研究对象的不同方面;交叉学科应是跨学科门类或多个一级学科,其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已经超出一级学科的范围,并且由于研究对象的不同,将促进新的理论形成和发展或产生新的研究方法。
2、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要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已形成若干明确的研究方向。
3、社会对该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有一定规模的人才需求。
4、学院应具备设置该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所必需的学科基础和人才培养条件,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能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系列课程。
四、工作时间安排
1、学院申请与论证:4月1日-5月9日
学院向学科处提出申请,组织拟自主设置与调整的目录外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参照提纲制定《论证方案》,纸质与电子版提交学科处,学校将对提交的方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
2、组织专家评议:5月10日-5月24日
通过学校论证后,学院组织聘请7人以上(含7人)外单位(应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同行专家(具有高级职称)对《论证方案》进行评议,主要从学科概况、必要性和可行性、人才培养方案、学科建设规划四个方面进行论证,形成《专家评议意见表》。
3、提交材料:5月25日-5月31日
专家评议通过后,学院将《专家评议意见表》、《备案表》等材料的纸质与电子版报送至学科处。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校内公示:6月1日-6月30日
学科处将本年度申报自主设置与调整的学科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校内公示。
5、上报公示并接受质询:7月1日-7月31日
学科处将《论证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表》等材料提交至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指定的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同行专家、其他学位授予单位及社会公众为期30天的质询。
6、报教育部备案:8月10日前
校学位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学科处将相关材料报教育部备案。
五、材料报送
1、目录外二级学科
申请自主设置与调整的目录外二级学科,需要提交《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论证方案》(附件3-1)、《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附件3-2)、《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备案表》(附件3-3)。
2、交叉学科
申请自主设置与调整的交叉学科,需要提交《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论证方案》(附件4-1)、《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附件4-2)、《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备案表》(附件4-3)。
请申报单位根据工作时间安排,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科建设处(行政楼317),同时将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xkc@njtech.edu.cn。
联系人:江凌、王凌菲;联系电话:025-58139208、58139521。
附件:
1-1: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
1-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教研厅〔2010〕1号)
1-3: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
2-1:《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
2-2:南京工业大学博硕士学位授权点一览
2-3:南京工业大学目录外二级学科/交叉学科自主设置申报流程
3-1: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论证方案(提纲)
3-2: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样表)
3-3: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备案表(样表)
4-1: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论证方案(提纲)
4-2: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样表)
4-3: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备案表(样表)
南京工业大学学科建设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