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学位办函〔2024〕11号
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4年我省博士硕士学位
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学位〔2020〕29号)要求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下简称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鼓励支持增列国家和江苏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和亟需领域的学位授权点,严控增列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或学生就业困难的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增列以应用型为主。
二、调整增列的学位授权点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24年发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及《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的各项要求。各学位授予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规定,制订本单位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细则,明确调整程序,做好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实施细则需报省学位委员会备案,已备案的无需重复报送。
三、今年开展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学位授予单位,请于12月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省学位办。
1. 本单位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总结报告(包括具体做法、聘请同行专家评议情况、调整结果等);
2.《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撤销汇总表》(见附件1);
3.《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增列汇总表》(见附件2);
4. 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截图。
上述材料请提供纸质版和Word版、盖章后pdf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命名规则为“单位代码+单位名称+报送材料名称”,同时准备其他支撑材料,以备核查。省学位委员会将对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调整的结果进行审核,并将调整结果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5-83335707,邮箱: jsxuewei2024@126.com。
附件:1. 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撤销汇总表
2. 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增列汇总表
省学位办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