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一流学科创建工作,加快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南京工业大学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成果奖励办法(修订)》(南工校学科[2026]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南京工业大学2025年度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成果奖励统计核算工作(统计时间范围: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时间安排:2026年4月30日前,二级单位汇总向学科建设处上报标志性成果。
报送要求:教职工向所在二级单位上报标志性成果和支撑材料,由各二级单位审核汇总,并将《南京工业大学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成果奖励分项汇总表》(附件2)、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学科建设处。
二、相关说明
1.标志性成果奖励的对象、类别、标准,严格以《南京工业大学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成果奖励办法(修订)》(南工校学科[2026]1号)为准,对于2025年度的一般性、常规性的教学、教研、科研工作由人事处进行业绩点核算,不重复报送。
2.请各部门各单位务必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王凌菲,电话:58139521,地址:江浦行政楼317室,邮箱:xkc@njtech.edu.cn。
附件:1.《南京工业大学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成果奖励办法(修订)》(南工校学科[2026]1号)
2.《南京工业大学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成果奖励分项汇总表》
南京工业大学学科建设处
2026年4月22日